吃生肉直接跨越到吃好饭好菜,那感觉是无与伦比的美妙,甚至可以用上瘾来形容。 泥狼吞虎咽,好不容易腾出一点儿空闲说话:“你的提议很好,但我觉得只是我们加入,好像不太好,仿佛成了叛徒一样,传回部落,我们的家人怎么办?” “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整个部落都加入进来?” “我看行,华夏部落那么好,而且那么大,一个个族人还那么健壮,以后迟早会去吞并附近的部落,与其等着被吞并,不如我们主动加入,这样还能避免伤亡。” 泥本来不是这个意思,但听了几个同伴的话,他觉得很有道理:“你们说得对,我们应该带着我们整个部落一起来加入。”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回去?” 泥想了想:“我们先把兽皮靴换了,然后穿上回部落,这样也能更有说服力。” “到时候我们再换一些其他东西,让族人长长见识,让他们更信服我们。” “好,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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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又名被退婚后,我诗仙身份曝光了。李辰安穿越至宁国成了被赶出家门的弃子!这身世实在有些悲剧三岁启蒙至十一岁尚不能背下三字经,后学武三年依旧不得其门!文不成武不就遂放弃,再经商,三年又血本无归。他就是街坊们口中的傻子,偏偏还遇见了狗血的退婚。面对如此开局,李辰安淡然一笑吟诵了一首词,不料却进入了贵人的眼,于是遇见了一些奇特的人和事,就此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路。若是问我的理想,我真的只是想开个小酒馆赚点银子逍遥的过这一辈子。若是问我而今的成就其实都是他们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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