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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七年,杭州,致刘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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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平仁弟:
前日寄一函,计达览。
昨晤经先生,将尊函及门先生函呈去(本拟约夏先生同往,据夏先生云:前得君函时,已为经先生谈过,故此次不愿再去)。
经先生将尊函阅过,门先生之函并未详阅。
据云:此函无意思,因会长不能管此事也(此说不必与他人道)。
总之,经先生对于此事颇冷淡。
先云:“须由君呈请,余不能言”
。
后鄙人再四恳求,始允往询。
但因新厅长初到任甚忙,现在不便去,何日去难预定也。
鄙人谓浙江女生补费之事,可否援以为例?经先生云:“不能。”
后经先生遂痛论请补官费之难,逆料必不成功。
又有“荐一科长与厅长尚易,请补一官费生殊难”
之说。
鄙人不待其辞毕,即别去,不欢而散,殊出人意外也。
但平心思之,经先生事务多忙,本校毕业生甚多,经先生倘一一为之筹画,殊做不到。
故以此事责备经先生,大非恕道。
经先生人甚直爽,故能随意畅谈。
若深沉之士,则当面以极圆滑之言敷衍恭维,其结果则一也。
故经先生尚不失为直士。
若夏先生向来不喜管闲事,其天性如是。
总之官费事,以后鄙人不愿再向经先生询问。
鄙人于数年之内,决不自己辞职。
如无他变,前定之约,必实践也。
望安心求学,毋再以是为念!
此信阅毕望焚去。
言人是非,君子不为。
今述其详,愿君知此事之始末。
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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