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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督塔齐布会合东下片咸丰四年五月初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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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此次钦奉上谕:著骆秉章、塔齐布、曾国藩即督水陆兵勇,乘胜即行统兵东下,迅殄妖氛。
钦此。
伏查靖港余匪,业于四月初八九等日全窜下游,岳州以上现无贼踪。
署提督塔齐布即日先赴岳州,臣亲带水陆兵勇出月初准赴岳州。
自岳州以下,即出湖南地境。
臣有援鄂之责,自应出境剿贼。
抚臣骆秉章职任地方,难以出境,署提臣塔齐布亦有地方专责,未敢遽赴外省。
惟塔齐布与臣共事年余,实见其忠勇绝伦,堪膺办贼重任,曾经奏保在案。
今同奉谕旨统兵东下,该署提督自应会合遄征,无庸稍涉拘泥,株守本省。
其提督印务应否派员护理,抑或带印出省之处?伏候圣裁。
谨附片请旨。
朱批:另有旨。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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