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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道德”
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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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可道”
世界指向现象、经验之域,“常道”
世界则是最终超越之域,那么,研究二者的关系就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关键问题,即如何将“可道”
与“常道”
沟通,使之归于统一的问题。
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有限性的“可道”
世界与无限的、终极的“常道”
世界,在根本意义上虽然具有共在的可能性,但是否能够最终实现共在,则是由应然意义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主体感应或感通“常道”
本体的可能性中,产生“可道”
世界与“常道”
世界的统合。
这个统合形态就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道德”
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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