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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诏”

是怎样露布的?刊发中又有哪些变动?这是首先要弄清的问题。

较早提到“密诏”

的是1898年9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的《字林西报》,谓:“闻本月初二日,皇上曾密谕康有为作速出都,此间怨家太多,不宜久处。”

提到“密谕”

接着,香港《孖剌报》(《中国邮报》aMail)刊载该报记者10月6日(八月二十一日)与康有为的谈话[5]。

10月17日(九月初三日)的《字林西报》简述谈话内容后,录有“密语”

英译。

10月19日(九月初五日),上海《新闻报》的《国事续闻》二十六,载康有为的《公开信》,中附“密诏”

,并于10月24日(九月初十日)由《字林西报》译出。

10月25日(九月十一日),《台湾日日新报》有《清帝密谕》,谓“从友人处抄得康主事有为所奉密诏两道,乃洞明是事之源委,爰急刊布以告天下”

,下有诏文。

12月21日(十一月初九日),日本外务省收到日本驻上海总领事代理一等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的抄送。

《康有为事实》和康有为《奉诏求救文》,录有两道“密诏”

[6]。

《台湾日日新报》在1899年1月29日(十二月十八日)又将《奉诏求救文》刊出。

5月,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印出,在第二篇第三章《戊戌废立详记》中也将“两谕揭载”

[7]。

至于康有为,在旅日期间也多次谈到“奉诏求救”

,如《戊戌八月国变记事四首》的第三首谓:“吾君真可恃,哀痛诏频闻。”

第四首谓:“南宫惭奉诏,北阙入无军。”

[8]在《保救大清皇帝会例》中第一条称,“遵奉圣诏”

[9],后面附有谕文。

《保皇歌》亦云:“痛衣带诏之求救兮,伊中外而求索。”

[10]1900年10月(庚子九月)还写《上皇帝书》,“历陈奉诏出行,开会筹救,万国尊信,公请复辟情形”

[11]。

慈禧死后,杨锐之子杨庆昶于1909年(宣统元年)将第一道“密诏”

呈缴都察院,赵炳麟“疏清宣付实录”

[12],并将此诏录入赵氏所编《光绪大事汇编》卷九。

后来罗惇曧《宾退随笔》也录两诏[13]。

康有为去世后,《康南海先生墨迹》印行,中有“密诏”

两通,但它是抄件。

“密诏”

刊布情况,略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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