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轩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代属地之处理(第1页)

清代属地之处理

banner"

>

清朝的行省制度,是只限于内地的。

关东三省:奉天,清人视为陪京,设立府尹和户、礼、兵、刑、工五部,但旗人仍属将军以下各军官营辖。

吉、黑两省,则只有将军和副都统。

第三编《近世史》第二章,业经说过了。

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其初都视为藩属,治以驻防的官。

嘉道以后,因汉人移殖东三省的渐多,前此汉人出关耕垦之禁,业已无形解除,乃渐次设厅,以治理汉人。

伊犁交涉后,新疆改为行省。

日、俄战后,东三省亦改为行省。

蒙古、青海、西藏,则始终没有能改。

惟西康之地,光、宣间,曾将土司改流,设立许多府县,谋欲改建行省而未成。

民国成立后,才将其地建为特别区域。

国民政府成立后,又改为行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