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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第1页)

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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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

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

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

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

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

律曰:“不讳嫌名[1]。”

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

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

若父名“仁”

,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

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

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

为“通”

,不闻又讳车辙之“辙”

为某字也。

讳吕后名“雉”

为“野鸡”

,不闻又讳“治天下”

之“治”

为某字也。

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

“势”

“秉”

“机”

也。

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

及“机”

,以为触犯。

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

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

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

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

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1]嫌名:指与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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